城市建筑工地外圍圍蔽,遮擋物。起到一種美化,整潔,統一的作用。現在基本城市建設中,都會用來的。圍擋的高度一般在2米以上,常見的有2米,4米,6米和8米,或更高的12米等,圍擋表面和張貼該項目的效果圖和宣傳畫面等,或用于城市公益廣告。
圍擋高度在4米以下的,一般采用單立柱式,地下深挖基礎1米左右。,立柱采用直徑140mm或189mm等。
圍擋高度在4米以上的,一般采用雙立柱式,地下深挖基礎隨高度的調整而調整。雙立柱采用直徑114mm-219mm不等。
表面打鍍鋅瓦,一般采用0.5mm厚。
圍擋基腳采用M10水泥沙漿砌筑MU10頁巖磚磚砌0.5*0.5的基礎,用于增強圍擋抗風穩定性;pvc圍擋設2.5米高,寬3米為一板。施工圍擋[1]做美化處理,噴涂企業名稱、安全、質量、文明施工用語及開發項目商業廣告,嚴禁張貼、涂寫垃圾廣告。
圍擋施工完畢,板與板之間銜接平順,直線要在一條直線上;板與板不得留有縫隙,即在場外不能看見場內施工。圍擋沿線設置紅燈或者隔段用安全反光錐用于夜間警示。
1.建設工程工地四周應按規定設置連續、密閉的圍欄;建造多層、高層建筑的還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。在市區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、碼頭、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2.5m,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,其高度不得低于1.8m。
2.圍擋使用的材料應保證圍欄穩固、整潔、美觀。市政工程項目工地,可按工程進度分段設置圍欄或按規定使用統一的連續性護欄設施。施工單位不得在工地圍欄外堆放建筑材料、垃圾和工程渣土。在經批準臨時占用的區域,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、堆卸建筑材料或機具設備,臨時區域四周應設置高于1m的圍欄。
3.在有條件的工地是,四周圍墻、宿舍外墻等地方,必須張掛、書寫反映企業精神、時代風貌的醒目宣傳標語。
集金屬制品的研發、生產、設備制造和銷售為一體的企業